網紅與網路創作者還需要開公司嗎?從「眾量級」Andy老師事件看網紅如何自保

近期鬧得沸沸揚揚的「眾量級」,事件始末到底是甚麼?若Andy老師在十年前,就有專業會計師事務所協助,結局是否就不同了?當一個網紅真的這麼賺錢嗎,如果我是創作者該如何保障自己的財產?
今天這篇文章,就會完整地為你分析身為一位「網紅」,你該做甚麼事情才能保障你的權益。

什麼是網紅、創作者、Youtuber?

網紅與網路創作者是指在社群媒體上擁有一定數量的粉絲,並且透過分享自己的生活、娛樂、工作等內容吸引大量受眾後,讓民眾進行消費等行為。
由於目前網路與手機普及,網紅已逐漸成為新興的職業。

以200萬追蹤者的Youtuber「眾量級CROWD」為例

Andy老師在2016年的時候與前女友家寧創立眾量級頻道,在2016年的時候,因興趣開始與前女友家寧創立眾量級頻道,隨著兩人無俚頭以及情侶惡整影片的發酵,頻道逐漸累積觀眾與粉絲喜愛,也漸漸受到廠商的賞識,業配與收入逐年增加後,於2018年創立公司。當年Andy老師年僅21歲,對於公司創立的相關制度不甚了解,便聽從當時女友家寧的媽媽,張媽媽擔任負責人,Andy基於信任未來岳母,全權交給女友媽媽處理。

從公司創辦以來,Andy老師由於相關知識缺乏,故不主動瞭解營收稅務狀況,每月固定領取3-5萬不等的薪資,直到2024年分手後,Andy老師開始想瞭解公司營運狀況,才驚覺他在公司的股份才25%,其餘的股份皆由家寧25%與她母親50%持有。

會計師來告訴你從Andy老師事件我們可以學到什麼?

andy老師
股權分配
在創業初期如果沒仔細規劃股權分配,極有可能在後期造成不平衡的權力結構,就算是兄弟或夫妻間都可能引發權力鬥爭,例如東京著衣創辦人周品均與前夫共同創辦公司,股東全部都掛在對方或對方家人名下,最後公司賺到的錢都不是進自己口袋。
財務透明度:
Andy老師每個月只領固定薪資表示他未能真正參與公司盈餘的分配。作為共同創辦人及實質股東,Andy老師應該能夠對公司盈餘分配有控制權或至少能夠查閱財務報表,一旦管理帳務的人一再藉故推拖,就足夠顯示可能涉及淘空。
商標註冊
商標的註冊應該在公司名下,這樣才能保證品牌的正當運作和所有權的清晰。會計師可以協助公司審核商標的所有權歸屬問題,並確保公司對品牌的控制。
董事職位與公司控制權
八點檔常上演的董事之爭並不是編劇創意的靈光一閃,生活中新聞上也時常能看見。公司重大決策都需要董事會決議通過,被解除董事職位等同退出決策管理核心,這就又回到股權分配的問題,以及相關公司運作的法規,透過委託會計師協助能夠達成更妥適的安排。

若現在回到10年前,當時的Andy老師可以怎麼做?

委託專業獨立的會計師設立公司,這僅需要花費數千到數萬元。會計師可以在此情境下協助草擬明確的股東協議,明確規定股東間的權利義務,這個費用可能比Andy老師一個案子的收入還要低,而且委託會計師還可以協助稅務規劃來達成節稅

網紅同行Joeman推估Andy老師頻道每年至少達8位數的收入,這筆費用省下的不只是被搶走的8位數收入,也省下了合夥關係的最後體面。

這次事件Andy過度相信長輩,不應讓張媽媽成為負責人,且這10年沒拿到應該的報酬,而只專注於創作,是否較複雜的專業問題,應該委託會計師協助或定期查帳

全職創作者,有需要成立工作室或公司嗎?

先從結論來告訴大家:一定要!

網紅與網路創作者 Youtuber 自媒體 創立公司

為什麼呢?讓我們用以下幾點說明:

成為創作者、Youtuber、自媒體或網紅,就不用繳稅嗎?
錯!只要一個月銷售額達到起徵點(貨物10萬、勞務5萬)就必須要辦理稅籍登記,一旦被政府抓到沒有辦理稅籍登記就會持續受到罰鍰,最高三萬元且會「按次處罰」!
有一些廠商找網紅時,也會指定必須開立發票,若無法開發票,你會錯失很多工作機會!
成立公司或工作室稅務規劃,可以比填勞報繳納較少的稅金
政府後續可能會要求社群媒體平台、品牌廠商、行銷公司揭露給付網紅報酬的相關資料案件,進而被國稅局要求補繳稅額罰緩。曾經有過網紅「小玉」秀出9個月收入約340萬,因此可能被連補帶罰可能高達50萬元。
如果不好好成立公司或工作室,你可能變成下一個「Andy老師」!
多人一起經營「自媒體」,每個人都有付出的心血不盡相同,藉由成立公司,交由「專業第三方」的會計師協助區分股權,還可以協助稅務規劃,而且需要時還可委託會計師定期查帳,不僅可以協助創作者了解公司營運,也能避免辛苦成果默默被掏空。

網紅、創作者、Youtuber要繳什麼稅?

沒有成立公司或工作室

填寫勞報單的收入全部直接歸入個人綜合所得,個人綜合所得稅最高達40%,相當於賺500萬要繳200萬的稅金

成立公司或工作室

需要繳納營業稅(5%)、成立公司組織還需要繳納營所稅,最後所得歸入綜合所得稅。
以成立工作室為例,年賺500萬可以採書審6%,只需要30萬併入綜合所得,只有創作者這份工作,就變得不用繳納所得稅!

收入、成本和費用的認定

收入計算:
每一種獲利模式的收入都需要依據實際獲得的金額來計算,例如廣告分潤、打賞金額、訂閱費用等。這些金額是網紅直接從平台或品牌商或經紀公司獲得的收入。
成本和費用認定:
網紅在賺取這些收入時,通常也會有一些相關的成本和費用,如攝影設備、交通費用、廣告推廣費等。比如,若網紅需要購買攝影設備來拍攝廣告,以及直播平台的費用、網路服務費用、維護網站的費用等也可以作為扣除項目。
但是網紅個人用品不能扣除,像是服裝的治裝費,除非是為了角色扮演(cosplay)的才可以;而且費用發生時間也必須在網紅做的獲利活動期間內才可以。

結論

總的來說,隨著網路普及,工作選擇日新月異,成為一位網紅已經不再這麼遙不可及;然而,網路創作者、網紅抑或是直播主,不僅需要有觀眾緣,更應具備相關稅務知識,才能讓這條「創業之路」如魚得水。從創業初期,就委託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協助處理,就能避免後患,保障你的心血不會遭他人瓢竊與掏空。
財政部網紅獲利模式探討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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