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已經靠自媒體賺到不錯的收入,正在想:「我真的需要去辦稅籍登記嗎?」其實,這樣的掙扎非常常見。許多KOL、KOC、網紅、直播主或內容創作者,剛開始只是分享興趣,後來粉絲越來越多、業配接不完,甚至每個月都有穩定的分潤。
可是當收入變成「常態」,就不再只是單純的兼職補貼,而是進入了財政部認定的「營業行為」。也因此,財政部於2025/9/10公布了《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並表示網紅廣告或訂閱的勞務收入屬新興網路交易型態,明確是營業稅課徵範圍內的規定。
KOL需辦理稅籍登記情況
符合以下要件其中一項:
注意:
一旦符合條件,網紅從平台(如YouTube、Twitch)取得的分潤性質收入,不能認定為執行業務或受僱提供勞務的規定,就不能再用「 勞報單 」報稅,而是必須經過稅籍登記後開立發票!
營業稅計算方式
營業額課徵5%營業稅
符合查定小規模營業人,適用1%稅率(由國稅局開單繳納)
案例說明
安安所長現在已經是小有名氣的貓網紅,並且把影片Youtube讓觀眾收看,擁有不少粉絲跟業配廣告收入,Youtube一個月分潤給安安所長勞務收入20萬元(未稅),觀看廣告受眾的來源分別是80%台灣觀眾、20%海外觀眾。這樣安安所長就符合需要稅籍登記的條件,並且要繳納20萬 × 80% × 5%=8,000元的營業稅!
註:收入20%海外觀眾部分也一樣需要申報營業稅,但適用0稅率。
罰則及輔導期
很多創作者聽到這裡會冒出疑問:
財政部訂定從2025/9/10到2026/6/30是輔導期間,在這段期間網紅如果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開立發票等可以先免罰!
但最好在輔導期間就能辦妥稅籍登記,否則輔導期結束後,將面臨以下處罰風險:
登記工作室還是公司好?

紅經濟正在改變傳統產業與稅務環境。以前很多網紅可能因為還沒有賺的很多,而且法律規範也相對模糊,因此沒有辦理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現在財政部熱騰騰的最新規定,清楚定義網路平台分潤性質的勞務收入必須得課徵營業稅,新的規範不是要打壓創作者,而是希望建立更透明、合規的經營模式。對網紅或自媒體經營者而言,找一位專業會計師妥善規劃稅務不僅能避免法律風險,更能提升專業度與品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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