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行房地合一所得稅,希望藉由針對短期房地產買賣課徵較高的所得稅以及土地納為課徵範圍的方式來平衡投機交易。本文介紹的屬於營利事業的房地合一所得稅,個人稅負諮詢可連絡我們。
哪些屬於房地合一所得稅
房地合一所得稅有一個分水嶺就是民國105年1月1號,在這之前取得的房地都不適用房地合一所得稅,而是土地所得免稅、房屋所得要納入營利事業所得稅一起計算,在分水嶺之後取得的房地則分開計稅。
下面列出屬於房地合一課稅範圍的標的:
→同時符合兩要件
稅率是多少
根據持有期間長短,對不同時段內的房地出售課徵不同稅率,這樣的設計目的在於激勵長期持有,同時帶有懲罰短期間內頻繁交易的概念。

如何計算稅額
房地合一所得稅是針對持有者賣出房地所賺得的所得當作課稅計算基礎,再乘上相對應的稅率算得要繳多少稅款
計算公式
取得成本
種類 | 成本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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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取得 | 買入成交價額,如房屋供營業使用應減掉累計折舊 |
未提示原始取得成本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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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或受贈取得 | (取得時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 |
購入房地達可供使用狀態前支付之必要費用 | 如整地支出、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等 |
取得房屋後,於使用期間支付成本 | 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且非2年內所能耗竭之增置、改良或修繕費 |
相關費用
種類 | 成本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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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時支付之必要費用 | 如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換約費、證券交易稅、手續費等 |
已繳土地增值稅 | 【 (申報移轉現值 – 公告土地現值)/申報移轉現值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 】×已繳土地增值稅 |
未提示相關費用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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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漲價總數額
土地漲價總數額成本認定是公告土地現值 – 前次移轉現值。
但如果前述計算出的所得利益≦土地漲價總數額,該筆房地交易課稅所得 = 0
舉例:甲公司出售A房地,出售價額1,000萬 – 取得成本800萬 – 相關費用100萬,計算得出交易所得利益是100萬,土地漲價總數額如為150萬,則A房地的交易所得 = 0
當年度或前10年交易房地合一的損失
適用房地合一所得稅的房地交易計算出交易所得損失時,可以從當年度其他房地所得利益減除。
減除順序:
1
當年度適用相同稅率的房地交易所得
2
當年度適用不同稅率的房地交易所得
3
如果還沒減除完,可以自交易次年起10年內減除
綜合釋例

申報方式
公司組織
境內公司適用房地合一所得稅的交易所得與其他營利事業所得額分開計算稅額,也就是房地所得獨立計算,但併同在每年5月時候的營所稅申報繳稅。
境外公司如果在境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那就需要委託代理人向申報時代理人所轄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繳稅。
獨資、合夥組織
應由該房屋、土地登記所有權之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計算交易所得,依個人房地合一規定課徵所得稅,該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不計入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之營利事業所得額。